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《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暂行办法》)公布,《暂行办法》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。
2021-1-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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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21日消息,《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》(以下称《办法》)近日被审议通过,将自2021年3月1日起实施。
为贯彻落实《药品管理法》《疫苗管理法》关于年度报告的规定,规范持有人实施年度报告管理工作,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《药品年度报告管理规定》(征求意见稿)和《药品年度报告模板》(征求意见稿)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